報名期間:102/11/05 - 102/11/14
測驗日期:102/12/07
錄取名單公告:102/12/31
各類科學歷、資格條件與工作地點及內容
甄選職務/類科 | 學歷及資格條件 (均須符合) |
1.工作地區 2.工作內容 |
助理管理師/法務 | 1.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法律相關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。 2.曾任法務相關工作3年以上具有證明者。 3.具「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英、日語檢測陞任評分計分標準對照表」中,相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英語檢定資格者。 ◎加分資格條件:(筆試總成績加10%)具律師證照者。 |
1.工作地區: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。 2.工作內容:辦理業務、法務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 |
助理管理師/財務 | 1.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。 2.曾任會計、統計、資產管理、金融、財務相關工作3年以上具有證明者。 3.具「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英、日語檢測陞任評分計分標準對照表」中,相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英語檢定資格者。 ◎加分資格條件:(筆試總成績加10%)具會計師證照者。 |
1.工作地區: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。 2.工作內容:辦理業務、財務、會計、統計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 |
助理管理師/地產 | 1.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。 2.曾任不動產、地政、資產管理、都市計畫相關工作3年以上具有證明者。 3.具「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英、日語檢測陞任評分計分標準對照表」中,相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英語檢定資格者。 ◎加分資格條件:(筆試總成績加10%)具不動產估價師證照者。 |
1.工作地區: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。 2.工作內容:辦理業務、地產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 |
助理管理師/航運管理 | 1.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。 2.曾任航運、倉儲、物流、運輸相關工作3年以上具有證明者。 3.具「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英、日語檢測陞任評分計分標準對照表」中,相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英語檢定資格者。 |
1.工作地區: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。 2.工作內容:辦理業務、航運、管理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(須配合輪班作業) |
助理管理師/創意設計 | 1.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。 2.曾任工業設計、商品設計、商品行銷、文創、室內設計等相關工作3年以上具有證明者。 3.具「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英、日語檢測陞任評分計分標準對照表」中,相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英語檢定資格者。 |
1.工作地區: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。 2.工作內容:辦理業務、管理、設計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 |
助理管理師/資訊 | 1.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。 2.曾任資訊處理相關工作3年以上具有證明者。 3.具「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英、日語檢測陞任評分計分標準對照表」中,相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英語檢定資格者。 ◎加分資格條件:(筆試總成績加10%)網路管理、PMP、DBA或ERP合格證照之一 |
1.工作地區: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。 2.工作內容:辦理業務、資訊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 |
助理管理師/勞安 | 1.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。 2.曾任勞工安全衛生相關工作3年以上具有證明者。 3.具有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以上合格證照者。 4.具「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英、日語檢測陞任評分計分標準對照表」中,相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英語檢定資格者。 |
1.工作地區: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。 2.工作內容:辦理管理、勞安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 |
助理工程師/工程 | 1.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。 2.曾任土木、水利、河海、營建工程、建築工程、測量製圖相關工作3年以上具有證明者。 3.具「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英、日語檢測陞任評分計分標準對照表」中,相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英語檢定資格者。 ◎加分資格條件:(筆試總成績加10%)具土木(工程)技師、水利(工程)技師或建築(技)師證照之一。 |
1.工作地區: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。 2.工作內容:辦理管理、工程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 |
助理工程師/電機 | 1.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。 2.曾任機電、電機、電子相關工作3年以上具有證明者。 3.具「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英、日語檢測陞任評分計分標準對照表」中,相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英語檢定資格者。 ◎加分資格條件:(筆試總成績加10%)具電機(工程)技師、冷凍空調工程技師證照之一。 |
1.工作地區: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。 2.工作內容:辦理管理、工程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 |
助理工程師/機械 | 1.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。 2.曾任機電、機械、造船工程相關工作3年以上具有證明者。 3.具「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英、日語檢測陞任評分計分標準對照表」中,相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英語檢定資格者。 ◎加分資格條件:(筆試總成績加10%)具機械(工程)技師、造船工程技師、冷凍空調工程技師證照之一。 |
1.工作地區: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。 2.工作內容:辦理管理、工程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 |
助理工程師/航運技術 | 1.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航海、商船、航運技術等相關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。 2.曾任航運相關工作3年以上具有證明者。 3.具「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英、日語檢測陞任評分計分標準對照表」中,相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英語檢定資格者。 ◎加分資格條件:(筆試總成績加10%)具三等船長或二等管輪船員適任證書之一。 |
1.工作地區: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。 2.工作內容:辦理VTS管制、航運、管理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(須配合輪班作業) |
助理工程師/環保 | 1.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。 2.曾任環保相關工作3年以上具有證明者。 3.具「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英、日語檢測陞任評分計分標準對照表」中,相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英語檢定資格者。 ◎加分資格條件:(筆試總成績加10%)具有環境工程、工業安全技師證照之一。 |
1.工作地區: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。 2.工作內容:辦理業務、環保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 |
助理技術員/航運技術 |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航海、商船、航運技術、交通管理等相關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。 | 1.工作地區: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。 2.工作內容:辦理VTS管制、航運、管理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(須配合輪班作業) |
助理技術員/環保 |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。 | 1.工作地區: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。 2.工作內容:辦理業務、環保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 |
助理技術員/工程 |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。 | 1.工作地區: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。 2.工作內容:辦理管理、工程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 |
助理技術員/電機1 |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。 | 1.工作地區: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。 2.工作內容:辦理管理、工程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 |
助理技術員/電機2 | 1.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。 2.具職業小客車以上駕照者。 |
1.工作地區: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。 2.工作內容:車輛駕駛與辦理管理、工程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 |
助理技術員/機械 |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。 | 1.工作地區: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。 2.工作內容:辦理管理、工程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 |
助理事務員/財務 |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。 | 1.工作地區: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。 2.工作內容:辦理業務、財務、會計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 |
助理事務員/資訊 |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。 | 1.工作地區: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。 2.工作內容:辦理業務、資訊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 |
助理事務員/行政 |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。 | 1.工作地區: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。 2.工作內容:辦理業務、行政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 |
各類科考試科目及正取(備取)人數
甄選職務/類科 | 考試科目 | 正取(備取) |
助理管理師/法務 | 共同科目1科(含公文、法學緒論) 專業科目: 1.民法 2.民事訴訟法及強制執行法 3.公司法及海商法 |
2(4) |
助理管理師/財務 | 共同科目1科(含公文、法學緒論) 專業科目: 1.管理會計<br/ 2.中級會計 3.稅法(所得稅法及營業稅法) |
2(4) |
助理管理師/地產 | 共同科目1科(含公文、法學緒論) 專業科目: 1.土地法規(包括土地法、平均地權條例、土地稅法、土地登記規則) 2.土地開發及利用(包括區域計畫法、都市計畫法、都市更新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) 3.民法物權編 |
2(4) |
助理管理師/航運管理 | 共同科目1科(含公文、法學緒論) 專業科目: 1.海運學 2.港埠管理 3.海商法 |
2(4) |
助理管理師/創意設計 | 共同科目1科(含公文、法學緒論) 專業科目: 1.設計與行銷 2.設計管理 3.商品企劃 |
2(2) |
助理管理師/資訊 | 共同科目1科(含公文、法學緒論) 專業科目: 1.系統分析與設計 2.資料庫管理 3.網路與資訊安全 |
4(8) |
助理管理師/勞安 | 共同科目1科(含公文、法學緒論) 專業科目: 1.勞工安全衛生法規 2.勞工安全衛生概要 3.勞工安全衛生管理 |
2(2) |
助理工程師/工程 | 共同科目1科(含公文、法學緒論) 專業科目: 1.工程力學與結構 2.營建管理 3.測量學 |
4(8) |
助理工程師/電機 | 共同科目1科(含公文、法學緒論) 專業科目: 1.電力系統 2.電機機械 3.電路學 |
2(4) |
助理工程師/機械 | 共同科目1科(含公文、法學緒論) 專業科目: 1.工程力學(含流力) 2.機械設計 3.材料力學 |
2(2) |
助理工程師/航運技術 | 共同科目1科(含公文、法學緒論) 專業科目: 1.海運學 2.航海實務 3.航海英文 |
2(2) |
助理工程師/環保 | 共同科目1科(含公文、法學緒論) 專業科目: 1.環保法規 2.污染防治 3.環境規劃與管理 |
2(2) |
助理技術員/航運技術 | 共同科目1科(含公文、法學緒論) 專業科目: 1.海運學概要 2.航海實務概要 3.航海英文概要 |
4(4) |
助理技術員/環保 | 共同科目1科(含公文、法學緒論) 專業科目: 1.環保法規概論 2.環境工程概論 3.環境規劃與管理概論 |
2(4) |
助理技術員/工程 | 共同科目1科(含公文、法學緒論) 專業科目: 1.工程力學與結構概要 2.營建管理概要 3.測量學概要 |
4(8) |
助理技術員/電機1 | 共同科目1科(含公文、法學緒論) 專業科目: 1.電力系統概要 2.電機機械概要 3.電路學概要 |
2(2) |
助理技術員/電機2 | 共同科目1科(含公文、法學緒論) 專業科目: 1.電力系統概要 2.電機機械概要 3.電路學概要 |
2(2) |
助理技術員/機械 | 共同科目1科(含公文、法學緒論) 專業科目: 1.工程力學概要 2.機械設計概要 3.材料力學概要 |
2(2) |
助理事務員/財務 | 共同科目1科(含公文、法學緒論) 專業科目: 1.管理會計概要 2.會計學概要 3.稅法概要(所得稅法及營業稅法) |
4(4) |
助理事務員/資訊 | 共同科目1科(含公文、法學緒論) 專業科目: 1.系統分析與設計概要 2.資料庫管理概要 3.網路與資訊安全概要 |
4(4) |
助理事務員/行政 | 共同科目1科(含公文、法學緒論) 專業科目: 1.行政學概要 2.行政法概要 3.管理學概要 |
18(18) |
1.公文:非選擇題,以藍、黑色原子筆(鋼筆)於答案卷上作答。
2.法學緒論:四選一單選題,以2B鉛筆畫記作答。
3.專業科目:非選擇題(註),以藍、黑色原子筆(鋼筆)於答案卷上作答。
錄取人員之待遇依「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從業人員薪給管理要點」相關規定支給,各甄選職務待遇支給約計如下:助理管理師/助理工程師:45,000元、助理事務員/助理技術員:30,000元。
詳細簡章網址:http://botexam.tabf.org.tw/tw/Ptc_102twhb/BotDownload.as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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