報名日期:

102/10/28 ~ 102/11/07

測驗日期:

102/11/24 (日)

本次甄選依據「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」規定辦理,所需職務為行政服務組及環保組等共43名,經甄選合格者,再依其甄選總成績及所填志願,分發各工業區管理機構僱用之。

 

錄取名額:

組別

職缺

服務地區(單位)

正取

備取

行政服務組

約僱人員

北部地區

11

22

花東地區

1

2

中部地區

9

18

南部地區

6

12

環保組

化驗

約僱人員

北中南區

3

6

操作維護

約僱人員

北中南區

13

26

 

報名資格:

甄選類別

資格條件

行政服務組

約僱人員

1.一般資格條件:凡中華民國國民,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上畢業持有證書者。

2.特殊資格條件:無。

環保組

化驗

約僱人員

1.一般資格條件:凡中華民國國民,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上畢業持有證書者。

2.特殊資格條件:有下水道技術士證照(管渠系統、機電設備、處理系統之證照擇一)或乙級廢水處理等相關證照可作為口試評分參考。

操作維護

約僱人員

1.一般資格條件:凡中華民國國民,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上畢業持有證書者。

2.特殊資格條件:有下水道技術士證照(管渠系統、機電設備、處理系統之證照擇一)或乙級廢水處理等相關證照可作為口試評分參考。

 

 

筆試科目:

組別

職缺

筆試科目

專業科目(一)

專業科目(二)

行政服務組

約僱人員

1.民法概要(總則、物權、債編租賃第二章第五節)、政府採購法。以上佔70%,35題選擇題,每題2分。

2.公文寫作(佔30%)

1.產業創新條例第九章及第十一章。

2.產業園區土地建築物與設施使用收益及處分辦法。

3.工業園區各種用地用途及使用規範辦法。

4.產業園區用地變更規劃辦法。

5.50題選擇題,每題2分。

環保組

化驗

約僱人員

1.環保法規(下水道法、水污染防治法、廢棄物清理法、空氣污染防制法、土壤污染防制法、資源回收再利用法)、政府採購法,以上佔7035題選擇題,每題2分)。

2.公文寫作(佔30%)。

1.環境水質標準檢驗方法(30題選擇題,每題2分)。

2.環境水質檢驗法規(20題選擇題,每題2分)。

操作維護

約僱人員

1.環保法規(包括下水道法、水污染防治法、廢棄物清理法、空氣污染防制法、土壤污染防制法、資源回收再利用法)、政府採購法,以上佔70%,35題選擇題,每題2

2.公文寫作(佔30%)。

1.環工概論(含污水處理廠操作與維護,30題選擇題,每題2分)。

2.機電概論(20題選擇題,每題2分)。

 

第二試:口試,每人7分鐘

arrow
arrow

    無敵小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