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3年度新進雇用人員甄試即將開始了呢,初估招考名額暫定665名,筆試訂於103年6月29日舉行。本次甄試招考類別暫定包括配電、輸電、變電、電機、機械、土木工程、起重、電焊、化學及保健物理、綜合行政人員等類別,招考對象為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者,歡迎有志從事電力事業者報考。
招考甄試簡章(含詳細類別及名額)及報考相關資訊預定於103年2月下旬公告於台電網站

相關網址:http://recruit.taipower.com.tw/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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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名日期:

103/01/06 - 103/01/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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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名期間:102/11/05 - 102/11/14

測驗日期:102/12/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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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名日期:102/10/17 ~ 102/10/31

筆試日期:102/11/16 下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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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試種類:
高考三級
普通考試
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
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


錄取分發:
高考三級、普通考試
依據「公務人員考試法」,用人機關年度任用需求決定正額錄取人數,依序分發任用。並得視考試成績增列增額錄取人員,列入候用名冊,於正額錄取人員分發完畢後,由分發機關配合用人機關任用需要依考試成績定期依序分發任用。

正額錄取人員無法立即接受分發者,得檢具事證申請保留錄取資格,其事由及保留年限如下:
一、服兵役,其保留期限不得逾法定役期。
二、進修碩士,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三年;進修博士,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五年。
三、疾病、懷孕、生產、父母病危及其他不可歸責事由,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二年。
正額錄取人員除前項保留錄取資格者外,應於規定時間內向實施訓練機關報到,逾期未報到者,即喪失考試錄取資格。

依第三項保留錄取資格者,於原因消滅後三個月內,應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申請補訓,並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通知分發機關依序分發任用。逾期未提出申請,或未於規定時間內,向實施訓練機關報到者,即喪失考試錄取資格。

列入候用名冊之增額錄取人員,因服兵役無法立即接受分發者,得於規定時間內檢具事證申請延後分發。增額錄取人員經分發任用,應於規定時間內,向實施訓練機關報到,逾期未報到者,或於下次該項考試放榜之日前未獲分發任用者,即喪失考試錄取資格。因服兵役申請延後分發任用者,亦同。

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、四等
考試錄取人員須經訓練。錄取人員,按錄取分發區,依其考試成績,並參考其志願,分配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暨其所屬機關(構)、學校訓練。訓練期滿成績及格,由各訓練機關(構)、學校將訓練成績函送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核定,始完成考試程序,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,並以原占訓練職缺予以分發任用。

考試資格 (特殊限制:滿18歲) :

普通考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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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名日期:102/10/15 - 102/10/24

考試日期:103/01/11 - 103/01/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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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3消防設備士考試科目及範圍、書籍推薦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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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試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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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名日期:

102/10/28 ~ 102/11/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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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試將自102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止受理報名,並定於103年1月11日至12日分別在臺北、新竹、臺中、嘉義、臺南、高雄、花蓮、臺東等8個考區同時舉行。這次考試設有一般行政等15個類科,暫定需用名額211名,應考資格為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,無學歷限制。

初等考試/勤練熟讀 高分不二法門【經濟日報╱文/葉小慧】2013/09/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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